营前模范村,位于今天的长乐市营前镇,下辖77个自然村。1928—1933年,辛亥革命先驱、孙中山先生秘书、时任福建省农工厅厅长黄展云践行“三民主义”,进行地方自治的建设探索,与其助手、周恩来留法同学黄朝平一起,在营前成立了“营前乡自治委员会”,实行地方自治的乡村建设实践。内容包括实行地方自治;清丈土地,整顿田赋;鼎革粮胥制度,实行合理负担;设立农工银行,发放农贷,限制钱庄票号高利贷活动,扶持农民发展生产;重视乡村教育,改造私塾,兴办学校,设立成人班、妇女班、夜校扫盲班,设立乡村幼稚;厉行禁烟禁赌;实行清葬,清理村野停柩;建设新街,开办农贸市场和多个工厂,全力发展工商业;大搞卫生防疫,建西医医院,推广接种牛痘;组织警备队,维护社会治安;修公路,开航道,建公园……营前模范村是全国首个由地方政府直接领导的乡村建设运动基地,业绩彰显卓著。一系列具有民生性、进步性的革新措施的实施,使这一区域有了较快发展,出现了夜不闭户、路不拾遗、不赌不嫖不随地吐痰的文明气象,成为当时中国农村的“模范”。其后,营前模范村的改良实践为国民党当局所不容,1933年8月,“营前模范村”被撤销。